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3日~2026年4月29日(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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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1-4315109(办公室)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金岁大酒店南300米路西
邮编:0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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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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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新葡澳京app官方版赛罕区分局 关于内蒙古威利烯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高品质石墨烯粉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赛环政批字 〔2026〕5号 |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