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0日,特此公告。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旭阳中燃能源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
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经济开发区呼和浩特旭阳中燃能源有限公司厂区内
3、建设单位:呼和浩特旭阳中燃能源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信中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5、受理日期:2025年11月4日
6、报告书(表)全本公示及附件扫描件/(点击下载查看)
7、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澳门新葡澳京app官方版清水河县分局:0471-791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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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