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进度安排,2025年5月,呼和浩特市圆满完成“无废城市”建设中期自评估工作。《呼和浩特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创建时限2023年至2025年,共49项指标和59项重点任务,主要涉及工业固废、农业固废、生活源固废、建筑垃圾和危险废物五大领域。截至目前,39项指标已超期完成目标要求,完成率达80%;重点任务也在按期推进;同时,在完成2023年32个固废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基础上,2024年再次推动25个固废综合利用重点项目,两年总投资额达62.7亿元,有力支撑了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相关宣传教育工作全面铺开,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97.7%。
“无废城市”作为建设美丽中国的细胞工程,从城市层面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固体废物,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自国家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以来,呼和浩特市积极响应,围绕建立健全“无废城市”建设体系、完善运作机制、探索亮点模式、增强防控能力、提升治理水平等方面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路径,建立了“无废城市”建设制度、重点项目、全民参与、全过程监管四大体系,形成了“无废城市”建设任务、重点项目和“无废细胞”三张清单。
在制度建设方面,呼和浩特市加强顶层设计,系统建设分工明确、权责明晰的“无废城市”建设制度,出台“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政策性文件及有关规划制定数十项,针对上述五大重点领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考核办法以及工作指引等政策制度文件,为各个领域的废物管理提供了明确指导,实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100%,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立案率100%,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100%,固体废物环境污染案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覆盖率100%。为实现“无废城市”目标提供可操作路径。
“无废城市”是推动经济社会高端化、绿色化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当前,呼和浩特市持续聚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拓展和深化“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激活“无废”新引擎,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厚植呼和浩特市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